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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税务登记-非五证合一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web

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【huà】的,应当【dāng】向【xiàng】原【yuán】税务【wù】登记机关申【shēn】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《税务登记管【guǎn】理办法》。《国家税务总【zǒng】局【jú】关【guān】于进一【yī】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【yǒu】关问题的公告【gào】》。税务登【dēng】记情形发生变化,涉【shè】及改变【biàn】税务登记证【zhèng】件内容的纳税人。纳【nà】税人【rén】税务【wù】登记【jì】内容发【fā】生【shēng】变【biàn】化的,应当【dāng】自工商【shāng】行政【zhèng】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【bàn】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【rì】内,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【jì】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【shuì】务登记。纳【nà】税人【rén】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【huà】,不需要到工【gōng】商行【háng】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【biàn】更登记的,应当自发生变化【huà】之日起30日内,持有关证【zhèng】件向【xiàng】原【yuán】税务登【dēng】记机关【guān】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。1.变更税务【wù】登记表。2.税务【wù】登记证【zhèng】件。7.税务登记证件内【nèi】容发生变化的还需报送,。


  【业务描述】

   纳税人税务【wù】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,应当向原税【shuì】务【wù】登记机【jī】关申【shēn】报办【bàn】理变更税务登记。申请变更登记【jì】的【de】企业,如已【yǐ】取【qǔ】得载有统一社会信【xìn】用代码的营业执照,按照“三证合【hé】一【yī】、一照一码”相关事项【xiàng】执行【háng】。

  【政策依据】

   《全【quán】国人【rén】民代表大会【huì】常务委员【yuán】会【huì】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【mín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〉等十【shí】二部【bù】法律的决定》

   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)

   《国【guó】家税务【wù】总【zǒng】局【jú】关于进一步完善【shàn】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【gào】》(国【guó】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)

   《国家【jiā】税务总局关【guān】于规范纳【nà】税人【rén】填报涉【shè】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【shuì】发〔2010〕106号)

  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【xīn】税【shuì】收服务【wù】和管理的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4〕85号)

   《国家【jiā】税务总局关【guān】于贯【guàn】彻落实〈国务【wù】院【yuàn】关于【yú】取消和下放【fàng】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【de】决定【dìng】〉的通知》(税总发〔2014〕30号)

   《国家税【shuì】务总局关于【yú】印发〈全国【guó】税收【shōu】征管规范(1.0版)〉的通知》(税总发【fā】〔2015〕48号)

   《国家【jiā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【guān】于做好”三证合一”有关【guān】工作衔接【jiē】的通知》(工商企注字[2015]147号【hào】)

  【办理条件】

   税务登记情【qíng】形【xíng】发生变化【huà】,涉【shè】及改变【biàn】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【shuì】人。

  【受理部门】

   所【suǒ】在地主【zhǔ】管税务机关办税服【fú】务厅,通办【bàn】可前往网上办税服【fú】务厅或全市通办办【bàn】税【shuì】服务厅(需至网【wǎng】上办税服务厅预约),具体地【dì】址可【kě】在上海税务网查询【xún】,或拨打【dǎ】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。

  【办理时限】

   (一)纳税人办理时限

   纳税人税务登【dēng】记内容发生变化的,应当自工商行政管【guǎn】理机关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其他机关办理【lǐ】变【biàn】更【gèng】登记【jì】之日起30日内,持有关证件【jiàn】向原税务【wù】登【dēng】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【shuì】务登记。

  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,不需要到工商行【háng】政管【guǎn】理机关或【huò】者其他机关【guān】办理【lǐ】变更登【dēng】记的【de】,应当自发生变【biàn】化之【zhī】日【rì】起30日内,持有【yǒu】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【bàn】理变更税务登记。

   (二)税务机关办理时限

   报送资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、填【tián】写内容【róng】完【wán】整的,受理后即时办结。

  【报送资料】

   必报:

   1.变更税务登记表。

   2.税务登记证件。

   条件报送:

   1.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发生变化的还需报送:

   ——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。

   ——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   2.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。

   3.居民身份证复印件。

   4.居民身份证。

   5.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。

   6.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。

   7.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发生变化的还需报送:

   ——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。

   8.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。

   9.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记证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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